一、受理范围
注册登记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APP运营者、网络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
二、举报渠道
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网信天津”,点击“网信工作”--“网络数据安全投诉”即可进入天津市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投诉举报平台。
欢迎广大网民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踊跃举报相关有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问题线索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审核:王韶云
编发:王 安
素材整理:许晓伟、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