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00多支,这些东西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广东省深圳龙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杨某甲、古某、胡某、郭某、黄某、吴某、袁某等8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起诉,同时以洗钱罪对杨某、谢某某(提供微信账户给杨某接收转移贩毒赃款)提起公诉。


该案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管以来,广东省破获的合成大麻素毒品数量最大的刑事案件。

缴获合成大麻素物质1157克

2020年初,杨某、杨某甲为了非法牟利,先后在盐田区、龙华区两地出租屋内,勾兑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并配上烟杆包装成电子烟后,通过社交软件进行贩卖。


其中,古某、胡某、郭某、黄某、吴某、袁某、温某(另案处理)等人均在从杨某、杨某甲处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后,按每瓶(5ml)约人民币4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并通过第三方平台下单配送。


2021年11月,公安机关在杨某、杨某甲专门用于勾兑存放毒烟油的地方,现场查获了烟杆、烟头嘴、烟油、液体瓶、白色固体粉末、塑料透明瓶子、溶剂等大量物证。

经鉴定,白色粉末为合成大麻素粉末,净重1054.48克,棕色液体为合成大麻素浓缩液,净重103.04克

根据他们的勾兑方式,如此大量的原料能勾兑“上头电子烟”4.3万多支,贩卖价格高达2000多万。如果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警惕混入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

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吸食合成大麻素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而且也更加隐蔽。这导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也最为严重的家族。


2021年3月15日,公安部、卫健委和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明确从2021年7月1日起,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列管。


合成大麻素制品形态多样,有香料、花瓣、烟草等,随着电子烟的泛滥,打着“合法上头”幌子的合成大麻素烟油成为了主要的滥用形式。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是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

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

涉嫌贩卖毒品罪

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小编也提醒各位大小朋友

抽烟一点也不酷

而吸食涉毒香烟、电子烟


不仅损害自己的身体

还会违反法律

从而受到严厉的处罚



【来源: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禁毒】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