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来袭,菏泽全力应对

7月16日,一场强降雨席卷菏泽,市区部分路段出现积水,对市民出行造成不小的影响。公安民警走上街头,在积水路段摆放警示标志、劝阻涉水车辆、救助被困人员……大雨中,呈现一幅幅“警”色感人的画面。

特警车辆变身“诺亚方舟”

7月16日上午,大雨滂沱,一名婴儿高烧昏厥,家人送医途中,车辆被困在积水较深的市人民路上。关键时刻,一辆特警车辆出现,对于这家人来说无异于一艘“诺亚方舟”。

当天9时42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杨舒淇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带队前往市区积水路段搜寻救助被困人员和车辆。巡逻至市人民路时,民警接到这名患儿家长的求助。当时此处路面积水已有齐腰深,即便是警用“剑齿虎”装甲车也无法保证安全通过。民警当机立断,决定采用人力救援的方法将婴儿转移。于是,几名民警冒雨跳进齐腰深的水中,将婴儿转移至装甲车内,并迅速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当天上午,全市特巡警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冒雨走上街头,采用徒步察看、车载喊话等方式搜寻到多名被困群众,并全部转移至安全地带。

“别怕,我们背您出去”

抛锚的车内积水没过脚踝,车外是如注的大雨,对受到惊吓的老人和孩子来说是不小的考验。

7月16日上午,市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民警沿市长江路巡逻至青年路口附近时,发现一辆抛锚的车辆,车上一位老人迟迟不敢下车。

“别怕,我们背您出去……”由于雨还在下,积水还在上涨,民警果断将老人背出,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天11时许,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接到群众求助,在市黄河路与桂陵路交叉口南100米处,一辆车在积水中抛锚,车内载有一名孕妇和一名儿童。孩子由于受到惊吓,一直在哭闹。接到求助后,人民路中队带班队长李树义随即安排执勤交警陈庆凯驾驶警车实施救助。经过安抚,孩子情绪稳定了下来,民警随后驾驶警车将被困人员安全送回家中。

1200多名交警全员上路护航

“10时,因积水无法通行的涵洞有……”“11时30分,因积水严重无法通行的路口有……”7月16日上午,在菏泽交警媒体联动群内,交警部门不断发布信息,向各媒体通报我市即时路况。

为应对强降雨天气,市交警支队各大队提前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带队提前就位,冒雨指挥交通,在易积水路段摆放警示标志、拆除部分护栏方便车辆调头,在积水路段及时清理障碍物、救助受困人员和车辆。

当天,交警部门1200余名警力上路执勤,在城区实施救助260余次。

5项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为应对强降雨给市民生活和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市交警支队还推出了在暴雨、内涝、抗洪救灾特殊情况期间紧急情况下5项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暖心措施。这五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规定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短距离逆行、避让救援及特种车辆、因积水导致车牌丢失。

交警部门介绍,暴雨导致道路积水期间,机动车辆可就近停放在道路两侧台阶以上或地势较高的非机动车道上,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在道路两侧停放的车辆,必须在前车窗显要位置放置联系电话号码,在接到政府相关部门挪车通知后要按照通知指示尽快将车辆挪移,否则将按照违法停车录入交通违法;因道路严重积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通行的,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因低洼道路或桥梁涵洞严重积水,前方道路无法通行,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短距离逆行至第一个开口后返回正常车道,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机动车驾驶员因主动避让救险救灾、医疗救护、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因积水导致车牌丢失的,积水消退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补牌手续的,不予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5类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登录“交管12123”App,在“违法处理撤销申请”中提交违法异议申请,需详细描述导致违法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

此外,对于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积极避让抢险救灾车辆的、堵塞抢险救援通道的、野蛮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从严处罚。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冯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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