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格执行防控规定,防疫不严致疫情传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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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杨浦官方微博7月14日消息,杨浦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杨浦区武川路45号二层店铺-2,上海德皓酒吧有限公司发生疫情以后,杨浦区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上海德皓酒吧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期间,未履行员工每日核酸检测,未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和测量体温,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拟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将相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拟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个人,视其造成疫情扩散情节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点击输入图片7月13日

临沂兰山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对某宾馆负责人张某雁(女,50岁)

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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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7月7日,我局依法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某宾馆负责人张某雁(女,50岁)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张某雁作为旅馆业从业人员,经营中不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未督促旅客扫场所码,不落实全市“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定期检测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对张某雁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共同筑牢防疫坚强屏障。

来源|综合每日经济新闻 兰山公安    责编|孟瑶

初审|相云    复审|安钊    终审|解玉昇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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