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务人民群众、落实民生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对加强社保经办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今年的8月16日,李强总理签署第765号国务院令,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并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专门立法,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顶层设计,回应了新时代对于社会保险经办的新要求。为社会保险经办规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环境和法律基础。《条例》共7章63条,主要内容概括地说体现在“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二是明确了经办机构职责。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信息记录和保管、待遇核定和发放等职责。这也进一步体现了社保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险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群众权益的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的职责定位。三是明确了便民利民要求。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以及对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四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举措。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社会保险服务。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保经办机构、社保服务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要求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监督。五是明确了法律责任。对骗取社保基金支出,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永州市人社系统认真落实“温暖社保”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民生网,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截至9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2万人,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今年以来,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84.7亿元,减征企业工伤、失业社保费2.1亿元;帮助10.5万名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保保费。
我们永州市的“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在10月下旬正式启动了,将开展一系列多形式的活动,宣传社保政策,帮助大家一起来解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