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贵州贵阳
某小区内发生惊险一幕
“Bang”地一声
一个插着花的玻璃花瓶
从夜空中飞下来
碎了一地
接着又一个收纳盒
飞了下来摔成两半……
万幸的是,由于时间比较晚
楼下没有人
此次高空抛物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到群众报警后,当地派出所马上介入调查。根据花瓶掉落的情况,民警确认了大致抛物方位,经过进一步的走访调查,基本锁定了嫌疑人是住在16楼的黄某,今年31岁。
面对民警询问,黄某对此供认不讳。据黄某供述之所以高空抛物,是因为自己和室友吵架,情绪激动了就随手拿起手边物品扔出窗外发泄情绪。
由于黄某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随后,犯罪嫌疑人黄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消防部门普法
高空抛物
只要查明行为
就算没有砸伤人
但具有较大危害性
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的规定:对于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
随着高层建筑群增多
高空抛物行为频发
我们一定要防好这颗“头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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