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广饶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条例》,广饶县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专家通过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初步确定了2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入选广饶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20天(2022年7月14日——2022年8月2日)。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需形成书面材料,并署名反馈广饶县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室。
通讯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790号经纬大厦1001室
联系电话:0546-6447907
广饶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4日
来源:文旅广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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