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粟雪晴
7月18日,成都青羊法院公布一起街道工作人员贪污案。此案审理由青羊法院院长、青羊检察院检察长共同出庭履职。
经查,2014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担任街道办科室内勤职务时,负责科室编外人员薪酬造表、辖区内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核算及造表等工作。李某在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利用负责辖区内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核算及造表的职务便利,采取给自己虚增工资金额及虚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方式非法骗取公共财物,累计56万余元。
李某将上述骗取的公共财物,一部分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一部分用于理财投资。截至2022年3月22日,李某家属已代其退缴全部赃款。
庭审结束后,青羊法院联合区纪委监委,针对全区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堂警示教育宣讲,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其时刻绷紧廉洁之弦,对法律法规、党纪国法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切实起到了“以案促改、以案释法、以案为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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