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省厅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统一部署,郴州公安坚持“枪爆案必破、枪爆线必查、枪爆源必追、枪爆根必挖”的工作原则,做到积极谋划,兵力前置,主动出击,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对涉枪爆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强力助推“百日行动”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枪爆刑事案件1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办理行政案件141起,行政处罚90余人、单位50余家。
桂东县公安局针对本地山多、林多,群众爱好打猎的特点,密集调派力量深入林区农村,逐村逐户仔细排查,全面摸排涉枪重点人员,加大对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的办理力度。7月11日至12日,短短两天集中立案侦办非法持有枪支案6起,收缴鸟铳12支,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临武县公安局大力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爆违法线索,起到明显效果,接到涉枪举报线索2条,查处非法持有枪支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非法自制汽枪1支、非法改装的射钉枪2支、火铳1支。
永兴县公安局矿管大队加强对涉爆积案旧案的梳理,从中摸排出一条非法买卖爆炸物的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蔡某业2009年2月参与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活动,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追捕,将潜逃13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蔡某业(男,永兴人)从广东省深圳市抓捕归案。目前,蔡某业已被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桂阳县公安机关加大枪爆物品案件线索摸排,通过道路巡查,侦破一起非法运输、买卖、制造爆炸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李某全和彭某英3人,扣押非法运输车辆1台,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大、小鱼雷700余个,非法烟花210个,捣毁非法制造窝点1处。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李某全已被依法逮捕。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紧跟公安部、省厅工作部署,以最高站位、最严标准、最实作风、最强措施,采取瞄准打、严密防、精细管、强力控的方法,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强力挤压涉枪爆违法犯罪空间,全力铲除涉枪爆违法犯罪土壤,着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以更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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