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发展新矩阵

《环境经济》杂志 记者 陈婉

2021年碳中和元年,绿色金融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人大重阳)举办“碳中和2060与绿色金融论坛(2022年夏季)”,多位金融与环境经济以及碳市场领域的专家就我国碳中和背景下的绿色金融发展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对外发布《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年度报告》智库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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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逐步运用各种绿色金融工具

碳金融市场,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20年~2021年实现了飞跃发展。

2020年之前,我国绿色金融集中于环境机遇管理,聚焦于如何运用金融工具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从2020年开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走向了围绕碳中和而开展的环境风险和环境机遇的双向管理,从而加深了与国际绿色金融一致性和融合性。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年度报告》主编蓝虹表示,2020年~2021年绿色金融的制度、政策和工具围绕碳中和目标展开,不仅更加多样化,而且呈现出互相联动、支持、共同发展的特点,走上了立体交织综合发展的大道,形成了碳中和的绿色金融发展矩阵。

“目前,绿色信贷占整个绿色金融资金总额的90%以上,在碳中和的绿色金融矩阵中发挥着主体作用。”蓝虹表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

“2020年,中资企业直接在境外发行了29笔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约102亿元。”蓝虹介绍,2020年~2021年,绿色债券最大的特色:一是聚焦碳中和,二是国际化趋势明显。在聚焦碳中和方面,蓝色债券发行取得突破,应对气候变化专题的碳中和债券在绿色债券中占据了主体地位。在绿色债券国际化方面,2020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进行气候融资,从政策上支持和鼓励通过绿色债券引进国际资金和境外机构投资者。

2020年7月15日,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885亿元,有望撬动4000亿元社会资本。在绿色金融里,以银行为主体发放的绿色信贷占比高达90%以上,超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存量比重(60.2%)30个百分点。这会导致风险偏好不匹配、投资不稳定,风险周期长等问题,也会影响绿色债权融资总量的进一步扩大。有着财政加持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将激励增加碳中和股权投资,完善绿色金融资金组合机构。

2020年~2021年,ESG投资在“双碳”目标资金供给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双碳”目标与ESG的三个方面相连。ESG里的E是指环境指标,在目前全球碳减排碳中和背景下,与碳相关的指标成为环境指标中的核心指标。2021年10月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将ESG中针对环境方面的考核放在了重要位置。

“发展中的绿色保险也呈现与其他绿色金融政策和工具互相配合的特征”。蓝虹表示,2020年1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保险产品要突破已有的环责险、巨灾险的要求,服务于碳中和的气候保险产品创新日益多样化需求,体现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相配合的特征,推动为支持碳汇贷、碳中和债券发行的各种碳保险产品应运而生。

碳市场推动了碳金融发展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碳金融市场的试点,在各区域所建立的分散的碳市场,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的启动积累了丰富经验。

2021年7月16日,碳市场正式启动,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成交额约114亿元,交易率为4%。

“相较于欧盟碳市场400%以上的交易率,我国碳市场4%的交易率,说明碳市场的活跃度严重不足,需要通过更多行业加入以增加企业差异度,引入更多的金融工具和手段活跃供需,增加碳市场的活跃度。”蓝虹说。

“实际上,碳市场运行的时间比较短,4%的交易率实属不易。”蓝虹表示,我国碳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碳价达50多元,说明碳市场的定价机制正逐渐完善和稳定,4%的交易率也说明我国碳市场的发展潜力。

蓝虹援引欧盟碳市场的经验称,当更多的行业、金融工具和手段进入市场,将引起整个碳交易市场活跃度的提升。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绿色金融团队的测算,如果我国碳市场交易率能达到欧盟碳市场的400%,交易额将超过万亿元。万亿元级的金融市场不仅将为碳中和行业带来丰富的收益,也将与欧盟碳市场的影响力相一致,成为国家金融主体业务之一,并进一步助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蓝虹表示,当前,我国碳市场处于欧盟碳市场的早期阶段,根据欧盟的经验去展望,我国碳市场将随着水泥、钢铁等行业的纳入,碳期货、碳期权、碳远期等各种碳衍生工具的开发,逐渐成为绿色金融中重要的主体业务。

“目前,我国碳市场推动了碳金融的发展,各种碳交易工具也在不断完善和创新。这些交易工具将帮助市场参与者更有效地管理碳资产,为其提供多样化的交易方式,进而提高市场流动性,并对冲各种碳市场存在的风险,实现套期保值。”蓝虹说。

此外,在蓝虹看来,各种碳融资工具也将迅速开发出来,包含碳债券、碳资产质押、碳资产回购、碳资产租赁、碳资产托管等;以及各种碳交易的支持工具,包括碳指数、碳保险等。这些绿色支持工具将为各方了解市场趋势提供风向标,并进一步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和相应的市场征信手段。在碳资产清查的技术方面,其碳排放权核查、履约系统、MRV系统,可监管、可报告、可核查系统已经完善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包括报送系统、交易系统、结算系统、注册、登记也在迅速地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结构体系。

“技术体系和交易体系的完善和结合,形成了整个碳交易市场逐渐推进的局面。”蓝虹说。

“转型金融”备受关注

转型金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现在越来越受到关注。

何谓“转型金融”?转型金融是指为应对气候变化影响,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高碳企业向低碳转型为主要目标,基于明确的动态技术路径标准,运用多样化金融工具为市场实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提供的金融服务,尤其是支持传统的碳密集和高环境风险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和资产项目的低碳和零碳转型。

通俗来讲,转型金融是指专门为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服务的创新工具,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

“双碳”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要大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支持碳密集行业的低碳转型,前者是绿色金融的发力点,后者是转型金融的“试验田”。

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2022年的研究工作会议强调,要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转型金融研究,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主任马骏表示,今年二十国集团(G20)平台,将聚焦于转型金融框架的建立,以推动解决高碳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金融支持问题。转型金融十分重要,涉及面极广,包含转型界定标准、转型披露要求、转型金融工具,相关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的问题。

中国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表示,目前,我国已建立比较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包括清晰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政策框架、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适当的激励机制和丰富的产品体系,但在转型金融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标准,不过目前业界对转型金融的界定在一些方面逐渐形成共识。

“一是目标行业为碳密集行业,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行业形成衔接;二是转型目标和时间表应同《巴黎协定》目标、要求相一致,避免长期的碳锁定;三是转型主体的排放强度和业绩表现要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即重点支持高效高碳的主体;四是转型行动应该避免对生物多样性等其他环境目标造成负面影响。”殷红说。

不难看出,转型金融的覆盖面广、作用周期长、实施难度大,也正因如此才凸显其重要性。2020年全球排放约510亿吨准二氧化碳,其中工业(钢铁、水泥、塑料等)占31%,电力占27%,农业占19%,交通占16%,居住(温度调节)占7%,绝大多数是传统非绿色产业的排放。

在殷红看来,转型金融对支持经济社会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是“双碳”目标下金融行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工具。

“就市场角度而言,发展转型金融的潜力将会在未来得到长期释放。”殷红说,发电、石化等行业属于高碳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的份额,是保障工业生产、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支撑。根据研究机构的研究,实现“双碳”目标需要绿色投资14万亿元,但是重点的高碳行业难以满足绿色投资的标准,需要绿色金融提供低碳转型融资的渠道。

殷红表示,未来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要把握转型金融机遇,防范转型金融风险。

气候投融资重点仍以控碳为主

气候投融资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助推器。

气候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困扰国际社会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双碳”目标与国际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综合推动下,绿色金融为我国与全球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驱动力。

绿色低碳转型,离不开金融力量的支持,我国气候投融资存在较大发展空间。根据国内有机构测算,中国2021年~2030年间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约为14万亿元~22万亿元,而从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级别。

2021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那么,气候投融资试点与此前中央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有何区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葛察忠表示,气候投融资试点与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在目标、工作任务等方面存在差异。

葛察忠进一步解释称,气候投融资试点评审的目标,主要涵盖了政策、主体、项目、平台四个方面。一是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二是要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的主体,包括企业主体和第三方投资机构;三是关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项目及模式的考量;四是打造气候投融资试点平台。

“总体而言,目标上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更偏重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方面的试点,与气候投融资试点存在明显差异。此外,在气候投融资试点的主体包含了地级示范市和国家级新区,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没有明确提及国家级新区。”葛察忠说。

“气候投融资试点的工作任务,也与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也存在差异。”葛察忠表示,气候投融资试点有八大重要任务,即编制试点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强化政策协同、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气候投融资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仍以碳为主。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是围绕金融领域开展的创新示范,不仅包含碳的投融资试点,还涉及其他方面。

与此同时,在蓝虹看来,气候投融资试点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其实是打通了金融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共同的作用。在项目的设计和对生态环境项目的理解方面、生态环境项目的储备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有更多的优势和实力;而对于“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绿色金融政策方面,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更有利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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