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病根开药方 沅陵重拳出击治“超”除“瘤”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瞿云 贺子平 宁茜
“净重31吨,标载!”7月13日上午,在沅陵县茂洋混凝土有限公司门口,一台混凝土罐装车停靠在称重器上,驾驶员从过磅员手中接过票据后,往施工场地驶去。
“以前的‘大罐小标’车容易超载,对车辆的损耗也大。近年来,我们倒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治超治限主体责任,淘汰‘大罐小标’车辆61台,形成了“不准超、不愿超、超不了”的源头管控长效机制。”沅陵县顽瘴痼疾整治办工作人员李先安介绍道。
交警在路面开展常态化超限超载检查。
“望闻问切”
从源头找出“病根”
货运源头企业特别是商品混凝土加工企业超载装运一直是沅陵县治超治限领域的“顽瘴痼疾”。辖区内“康瑞”“茂洋”“大汉”“天赐”4家商品混凝土公司运输所用的“大罐小标”车辆,常年超载装运,屡禁不止,此类车辆伤、亡人事故时有发生。
2020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后,县整治办多次深入4家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后发现问题根源所在。一方面,货运源头治超治限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运输都是采取分散外包方式与不同车主进行合作,厂方认为只管生产和罐装,运输问题是运输承包方负责,主体责任分散,管理难以落实。
另一方面,混凝土承运车辆设计参数不合理,超载成为必然。自重和额定载质量比例严重倒挂,所用老式3轴混凝土罐装车,即俗称的“大罐小标”车辆,其总质量25吨,整备质量(自重)14.6吨,额定载质量10吨(实际再除去燃油、水、附加设施后只能装载8.5吨),按1/2.33系数,折算混凝土只能装3.6立方米,但其罐体容积又高达12立方米,实际装11立方米,折算混凝土26.63吨,超载16吨多。如此,必然衍生出两个问题:若按额定载质量去装运,运行成本大部分耗费于车辆自重,会出现跑一趟亏一次的情况;一般超限超载都会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而此类车辆无需改装即可常态实现超载,且执法人员路查时无法直观发现。长此以往,车辆机件和轮胎磨损异常严重,不仅维护成本高,还造成安全隐患,且只能靠超载运输来弥补损失,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顽瘴痼疾也就“久治不愈”。
同时,县整治办通过调查发现,产运合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先天缺陷,存在利益链条,客观形成超限超载漏洞。如运输经营者与公司运费是按过磅吨位结算,而过磅称重台账虚实两套,多运多得,双方存在利益勾兑。
“对症下药”
精准施策刮“毒瘤”
县整治办依照《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倒》明确了生产企业就是治超治限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超限超载管理责任,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治超治限责任领导,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包括车主、驾驶员等为责任人。同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治超治限工作机制,针对材料进出过磅、运输调度组织、财务结算等各环节和不同岗位制定完善的治超治限规章制度。如建立规范的电子过磅称重台账、运费结算按装载的车数定价,超载部分无运费收益等。
此外,县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进驻相关企业,现场督促指导整改,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出相应的“良药”。
“更换‘大罐小标车’后,轮胎损耗、油耗全部降低,整体利润增加,安全也有了保障。”沅陵县茂洋混凝土有限公司经理吕起说。
该公司在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中,淘汰全部15台“大罐小标”混凝土罐装车,新购20台4轴轻量混凝土罐装车,从根本上杜绝了产品出厂超载问题。
整顿期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针对性持续上路开展治超治限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多起“大罐小标”超载车辆。工作组人员借此机会与企业和车主反复沟通、分析算账,通过利弊权衡,企业和车主最终认识到淘汰“大罐小标”车辆势在必行。
据悉,目前4个公司所属运输不同经营者的61台“大罐小标”车辆陆续全部退出运营。其中“康瑞”“茂洋”“大汉”3个公司外包运输经营者先后共计投入2070余万元,新购了46台自重14吨,而限载却翻了一倍达17吨的4桥轻量混凝土罐装车。“天赐”公司产品原本只内供其上级的房产开发公司,整顿后,其少量运输任务承包给“茂洋”公司所属车辆。
经了解,通过政府部门倒逼整治、指导帮助和企业的自律配合,该县几家混凝土公司罐装车再没有发生一起罐装车超载案件,近两年再没有发生混凝罐装车伤、亡人事故。
常态化“复查”
绷紧安全这根弦
路虽远,行者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沅陵县在破除“顽瘴痼疾”后,继续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上做文章。
该县制定了《集中整治行动督导调度方案》和《整治工作通报提醒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将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督导。整治工作开始以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独立开展整治工作督导3次,牵头组织巡查督导6次,县整治办组织分片巡查督导12次,召开工作提醒约谈会4次,下发《交办函》68份,挂牌督办问题3件,县纪委下发交通问题整改交办函7份,确保整治工作序时推进,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此外,该县还常态化开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一盔一带等专项整治行动。交通、交警、住建、农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信息共享,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年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5万余起。其中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行为1054起;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违法行为9645起,非法载人5283起,超限超载1430起,非法运营680起;大力推进“戴帽工程”,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一盔一带”行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7466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帽率由行动前不足10%提升到目前90%以上。
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易中华表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抓紧抓实抓细交通安全问题不放松。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坚定的整治决心,更广泛的宣传动员,更科学的管控举措,更严厉的惩治手段,坚决打赢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攻坚战,为建设平安沅陵、文明沅陵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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