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法院到石桥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座谈会

 

7月14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春勇、刑事审判庭庭长韦云娟一行到盘州市石桥镇开展以“如何采取有效方式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在综合治理上取得成效”为主题的座谈会,石桥镇政法委员朱家明、石桥人民法庭干警及辖区内部分村居干部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韦云娟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预防及治理”一章的相关规定,阐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依法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有协助义务的要求,对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的相关责任部门明确情况进行介绍。朱家明委员表示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乡镇干部及村居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的积极作用,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滞留缅北人员劝返工作进度、加强诸如禁毒及反诈等各类法治宣传上再发力,从源头上筑牢有组织犯罪滋生发展的防线,共同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新面貌,助推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提升,切实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参与座谈的村居干部纷纷就各自村居当前通过强化法治宣传推进社会面治安好转的举措及联户长、网格员、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在日常工作联动机制落实上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行了介绍,也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肯定,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实际推进、协助做好法律规定的贯彻执行。

李春勇专委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并表示人民法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中的一分子,《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施行赋予人民法院更多的职责要求,为此,法院干警将与乡镇、村居共同谋划推进法律的实施,切实巩固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

(文/王抒秀 图/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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