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28亿元!今年广西将改造5502户农村危房

改造对象怎么确定,补助资金如何下发……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2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将完成5502户农村危房改造,7月全面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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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陇西村农户改造危房。(资料图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供图)


方案提出,同时具备3个条件即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且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的,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各地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改造对象后,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农户签订改造协议,明确补助标准、建设要求、完成时限、抗震要求、拆旧时间等内容。改造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管理规定,经批准易地新建住宅的,要严格执行“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将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陆地边境一线危房改造要以原址翻建为主;要完善农房功能,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加强特色塑造,保护传统民居。


资金是改造危房的保障。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户均投资约9.6万元,2022年计划总投资约5.28亿元,以农户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687万元,自治区本级补助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6636.88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1925.7万元。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将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由乡镇、村委会组织代建或采取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乡镇、村委会或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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