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 为经济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企业兴,经济兴;市场活,经济活。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立足现实、助企纾困,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在工作中不断出台了暖企惠企的司法政策并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给管辖范围内企业持续注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动能。

    以“谋”字为先,下透政策“及时雨”

2022年以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以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等形式学习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精神,坚持“一把手”抓,成立领导机构,定期召开本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牵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司法理念,出台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关于保障民商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关于纠正涉民营企业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同时抓紧对接,扩大服务内容,与长春市工商业联合会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合作协议》,更好地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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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疫情期间发布并施行《疫情期间办理涉企案件实施办法》)

    以“快”字为要,激活案件“驱动器”

在本院大力营造争创良好营商环境的氛围,引导法官不仅坚持依法办案,还要从有利于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延伸司法职能。对全院审理的涉企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民事案件速裁快审工作的规定》《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构建“立审执调”一体化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涉企案件三优先的工作机制》,今年疫情居家办公期间出台《疫情期间办理涉企案件实施办法》,推进了涉企案件的繁简分流,打通涉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调解快车道,确保矛盾纠纷全流程、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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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官依照《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构建“立审执调”一体化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对5件涉企案件进行了快速审理,并于当日全部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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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官运用《疫情期间办理涉企案件实施办法》互联网远程调解了三件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以“暖”字为本,打破距离“通穴位”

能做到分类指导,体现特色。根据自身管辖特点多次单独或联合行政机关开展活动。年初,物流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较为艰难,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着重关注该行业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帮扶企业。同时,针对涉及民生领域的供用热合同纠纷类案件,多次联合供热管理处开展活动协调化解企业纠纷,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通过精准施策,辖区内供热案件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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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官走访物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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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共同前往热力公司普法。)

以“合”字为上,探索化解“新路子”

为实质化解纠纷,联动服务企业,长铁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府院企联动工作,先后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沈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召开联席会议,就涉疫工伤认定、涉铁法律风险防范、供热纠纷前端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沟通、协同共进,注重运用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各司其职、衔接顺畅、注重协调、一体联动”的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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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府院联席会议)

在未来的工作当中,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和司法社会功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文:姜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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