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开元通宝一枚,宋代古钱币五枚,清代古钱币一百一十九枚……”7月18日下午,在景德镇市昌江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内,文物部门工作人员正在与派出所民警一起清点核对古钱币数量。就在前几天,该所民警在昌江边宣传防溺水工作时,意外遇到了一名“淘金者”。
据了解,在7月16日下午站前派出所民警在昌江边巡逻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时,在附近水域发现一男子在河边休息,旁边放置的一套潜水设备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询问得知,33岁的马某来自广西,曾从事过潜水打捞工作,也是一名古玩爱好者,他听说景德镇市昌江流域发现了古钱币,于是来到这里打捞。
文物属国家,那么在河里捞出古钱币的马某是否涉嫌违法?站前派出所副所长彭瑞表示,目前已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和《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马某擅自潜水打捞疑似水下文物的行为作了批评教育,马某则表示自己此前不懂得相关法律法规,现在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将他在景德镇打捞出水的东西全部上交。
打捞上来的古物(图)
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七十四条规定,有“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或“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市文物部门初步认定,马某打捞出水的均属文物,并建议将该批文物移交给浮梁县博物馆。据悉,浮梁县此前出土过大量窖藏古币,目前收藏在该县博物馆,而景德镇市本级的博物馆以收藏陶瓷为主,因此从专业角度考虑移交给浮梁县博物馆更为适宜。7月18日下午,在站前派出所的会议室内,马某从昌江河打捞出水的146件文物悉数移交给了浮梁县博物馆,并依法办理了移交手续。
浮梁县博物馆馆长叶时清表示,此次昌江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收缴的这批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后续会制定周密稳妥的保护修复方案,力争将文物状态恢复到最佳,在未来成熟的时机会与市民游客见面,向公众展出。
(来源:瓷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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