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为了找出“真凶”,民警挨家挨户翻垃圾桶!

“阿姨你好,晚上吃了什么菜,

有没有喝酒的?”

晚上7点多

民警从25层下到5层

挨家挨户打听晚上吃了啥

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灵芝派出所接到蒋先生报案,称在18时40分左右,自己家门口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出门看了看,发现是一袋垃圾从天而降,这个行为实在是太危险了,所以报了警。

    值班民警吕旭珂抵达现场查看,发现垃圾袋里有一些饭菜渣,还有两个黄酒瓶子的碎片。由于发出的声音非常响,也引起了不少周围的居民围观,幸好当时下面没有人。吕旭珂认为这种事情如果不进行杜绝,会存有后患,必须找出“真凶”。


    吕旭珂得知蒋先生家小区每层楼都住着3户人家,通过垃圾掉落的位置来看,应该是住在02室位置的居民扔下来的可能性较大,从垃圾的成分上来看,基本为厨余垃圾,里面有骨头残渣、以及两瓶空的加饭酒,结合事发时间来看,吕旭珂推断应该是刚吃完晚饭后产生的垃圾。

   有了这些方向后,吕旭珂决定挨家挨户进行排查,当天最高气温达到40度,顶着高温,吕旭珂从小区最高层25层开始,一层层地从上往下到居民家中了解情况,翻查居民们的垃圾桶和询问晚饭吃了什么菜、是否喝酒。

    2502、2402、2302……702、602……,终于在排查到第五层朱某家时,吕旭珂在客厅里发现了和蒋先生家门口一样的黄酒瓶,并且发现朱某家中的垃圾桶没有垃圾,应该是饭后清理过了。

    吕旭珂便询问朱某家中的人当天晚饭吃了什么以及吃完后的垃圾是如何倒掉的,发现朱某家当晚吃的食物与蒋先生家门口的垃圾里的东西都对应上了,并且吃完后垃圾是朱某清理的,但朱某却坚持称是自己坐电梯下楼倒掉的。办案经验丰富的吕旭珂仔细询问朱某是何时坐电梯下楼扔垃圾的,随后带朱某一起查看了电梯监控,没有发现朱某的身影。朱某这才承认了自己是从家里厨房窗外扔的垃圾,称上了一天班觉得很累,天气又那么热,为了贪图方便,便带着侥幸心理将垃圾从楼上扔了下去。

目前,朱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3月1日起

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

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法条链接

NO!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入刑

意味着高空抛物者

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

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杜绝高空抛物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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