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减少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各类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劝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整治行动中,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重点路口设置检查点,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载的车辆予以拦停,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耐心向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讲解发生交通事故时,戴头盔与不戴头盔所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告诫他们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行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针对全县所有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人员,特别是从事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的骑手,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悬挂车辆号牌,及各中小学校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等行为进行集中查纠整治,同时将依法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交警部门希望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做表率,模范佩戴安全头盔,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车销售企业,采取购买保险、购买电动车赠送安全头盔的方式,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营造共创安全文明社会新风尚。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今后夏邑县交警大队将在县城各个交通要道,不定时、不定点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不戴头盔、超载等行为进行查处整治,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夏邑百姓生活微信公众号
总编审:刘争艳主编:兰希法张鑫
责 编:青青校对: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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