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大力度防控重金属污染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行 报道)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铅、汞、镉、铬和砷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旨在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7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技术人员在进行重金属检测。吴东峰 摄

  《方案》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以及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

  《方案》提出了重金属污染防控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2%,推进排查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制度和长效机制。《方案》还制定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4个方面13项重点工作措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重金属污染防控顺利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调度和成效评估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帮扶,统筹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把重金属污染防控纳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同时,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重点行业企业非法生产、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倾倒转移含重金属废物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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