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增补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有关推荐事项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函〔2020〕7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增补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属于近3年福建省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中的各类机构。
(二)机构内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备与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具备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孵化等功能。
(四)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总得分80分(含)以上。
二、推荐报送的有关事项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
(二)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向机构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
(三)需提供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版):
1.申报机构按照《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自评打分并统计和注明总分,附佐证材料,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申报表(附件2);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推荐表(附件3)。
三、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
1.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申报表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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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19日
供稿: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来源: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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