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河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我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主城区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9月15日

二、整治范围:主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乱停乱放的,占用盲道的,进行违停处罚或依法予以拖移至停车场;

(二)对在其它路段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双排停放、斜停的机动车,将予以拖移并处罚;非机动车未在指定区域内停放,将予以拖移。

(三)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驶入机动车道、无序穿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掉头、压线变道等违法行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电动车未上牌照的,进行教育引导,10月31日后仍未上牌照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河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格处理。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管理,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河间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河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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