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2000元!这10种垂钓行为“情节严重”

垂钓人员如何实名登记?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怎样才算“情节严重”?

这些疑惑在重庆出台的新规中明确了

7月20日,《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对团体性垂钓报备、十大情节严重行为等作出具体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3个月内两次及以上进行非法垂钓或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饵进行垂钓等“情节严重”行为,最高将被罚款2000元。

根据《办法》,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5日,向举办地所在区县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使用方法和钓获物种类等事项。活动举办时,区县渔业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检查。

同时,新规中鼓励各区县推进垂钓人员实名登记。记者了解到,钓友可通过“渝钓通”微信公众号快速实名登记生成“垂钓码”。同时,钓友可通过垂钓打卡功能,获取积分与奖励。

《办法》首次明确了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的10种“情节严重”行为,并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哪些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办法》明确了具体范围

(一)3个月内两次及以上有非法垂钓行为的;

(二)在禁钓区、禁钓期进行垂钓的;

(三)使用两根鱼竿(鱼线)进行垂钓且留取的钓获物重量或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使用三根及以上鱼竿(鱼线)进行垂钓的;

(五)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进行垂钓的;

(六)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进行垂钓的;

(七)使用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的;

(八)使用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进行垂钓的;

(九)留取钓获物总重量超过2.5千克,且拒不放回水体的;

(十)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的。

来源 华龙网

健康小贴士

预防流感,这些防护措施不要忘

除了接种疫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主要措施包括:

1.勤洗手、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保证通风次数每日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5分钟,开窗时注意室内外温差。

2.不扎堆:在流感流行季节,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3.增强免疫力:均衡饮食,适度运动,充足休息。

4.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上臂或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鼻或口。

5.及时就医:发现有类似流感的症状时,应尽早就医,尤其是儿童、年长者及慢性病患者。

总之,要让孩子多锻炼身体,提高抗病能力,同时做好防护。孩子不生病、不遭罪,家长也就安心了。(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开州区推进委员会、开州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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