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活动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保证。

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走深走实。近日,西安中院刑一庭法官尚柏延受邀前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宣讲活动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设1个主会场、21个分会场,共350余人参加。

活动中,尚柏延法官首先就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和相应的立法变迁进行了介绍,并结合视频和相关案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侵蚀基层政权、危害社会安全的特征进行了生动的讲解,使同志们了解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随后,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结合西安中院审理的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对其认定标准进行了着重介绍,同时对恶势力的判定方法进行了讲解,使同志们在工作中履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所规定的监管义务时,能够准确甄别黑、恶势力组织。最后,尚柏延法官着重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涉及部门间配合与制约、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责任以及该法的特色立法内容,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

培训结束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志表示,全系统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将学习培训的收获和启示充分应用到法律实践当中,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武器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的能力水平,让《反有组织犯罪法》真正成为常态化铲除有组织犯罪的一把利剑,让社会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西安中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以高效、便民的司法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西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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