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7月1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3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8例(广东9例,北京4例,天津4例,上海4例,福建4例,云南4例,江西3例,内蒙古2例,浙江1例,河南1例,湖北1例,广西1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天津2例,内蒙古1例,浙江1例,广东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199例(广西134例,甘肃32例,四川12例,安徽6例,广东5例,天津4例,上海4例,江西1例,重庆1例),含5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西49例,四川5例,安徽1例,广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39例,其中,境外输入39例,本土500例(甘肃199例,广西109例,安徽73例,河南45例,上海19例,江西13例,四川12例,吉林9例,广东9例,天津7例,山东2例,北京1例,江苏1例,浙江1例)。
截至2022年7月19日7时:全国共有高风险等级地区(431)个:北京市(1)个;天津市(2)个;辽宁省(1)个;吉林省(3)个;上海市(7)个;江苏省(1)个;安徽省(44)个;福建省(3)个;江西省(21)个;山东省(2)个;河南省(22)个;广东省(6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86)个;海南省(2)个;四川省(18)个;甘肃省(158)个。中风险等级地区(675)个:北京市(4)个;天津市(3)个;内蒙古自治区(11)个;辽宁省(1)个;吉林省(4)个;上海市(68)个;江苏省(19)个;安徽省(30)个;福建省(10)个;江西省(43)个;山东省(22)个;河南省(14)个;广东省(7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70)个;海南省(13)个;四川省(20)个;甘肃省(264)个。详细风险区名单请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
省内:7月18日0—24时,无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1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8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3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风险区解除标准规定,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18时起,将高新区丈八街道枫林绿洲社区万达天樾1期北区1号楼由中风险区降级为低风险区。高新区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区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调整后,西安市全域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市转为常态化防控。全省风险区清零。
近期,广西、甘肃、安徽、河南、上海、四川疫情反复,尤其是广西北海,安徽蚌埠怀远县,甘肃兰州、甘南多个地市,河南驻马店,四川成都、乐山、眉山等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社区传播风险较高。另从7月18日17时起,四川省成都市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暂定7天。商州区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商州区防控办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提示:
1. 市外来商返商人员请提前了解商州区防控要求;来商返商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商州区相关防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商返商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2. 请市民朋友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立即对照官方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开展自查,若您发现自己与其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公众如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电话风险告知的,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等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请市民朋友近期不要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高中低风险区。如确需外出的,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通过官方公布咨询电话确认。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要离商,确需出行的,请提前向单位报备,返回后,做好健康监测。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4. 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5.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7. 提醒所有低风险区返商人员,请自觉配合落实返商后的“3天2检”健康监测的防控措施,在未排除风险前,不出行,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8.提请全区各责任主体单位,尤其是必须脱口罩开展活动的场所,要坚持严格进入人员测温、扫场所码、查行程卡的常态化查验措施。各主管部门须持续做好41类重点人群摸排,按要求对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编辑:刘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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