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起纷争 双辽法院耐心调解化干戈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双辽市人民法院不断优化审判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因双辽市双山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拖欠工程款,双辽市某建筑有限公司的权益未能实现,故2021年8月某建筑公司拿起法律武器,以起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辽法院受理了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悉心劝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18年7月的某天,双山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与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办公用房及文化广场建设施工合同,某建筑公司如约完成全部建设工程,但检验后某村村民委员会只结算了部分工程款项,剩余款项一直拖欠未付。某村村民委员会表示承认欠款事实,但拒绝给付的理由是某建筑公司未按约定材料施工,对案涉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故拒绝支付工程尾款并且提出赔偿损失的反诉请求。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问题较多且相对复杂,如正常审理必定涉及房屋质量鉴定、房屋修复方案、修复工程造价鉴定等问题,不但会产生鉴定费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且需耗费较长的时间及精力,不利于妥善化解矛盾,因此调解是该案最好的解决方式。考虑到双方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便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调解方案。

  起初,当事人争执较大,互不退让,各执一词。法官通过对案件进行具体分析,从利害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社会诚信等角度作为突破口,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终于有所松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沟通,征询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最终定于调解书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工程款8万元,双方对其他事项不再追究,某村村民委员会撤回反诉请求,法院第一时间办理了调解手续。

  至此,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当事人放下了心中积怨,坦诚相对,双方握手言和。近日法官回访了解,某村村民委员会已按时将工程款打入某建筑公司账户。该建筑公司向法院表示:“早起诉到法院就好了,何必走了三四年的冤枉路才得到工程款呀,衷心地感谢人民法官的认真负责,才使得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双辽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面对各类涉企案件,柔性高效执法,妥善化解矛盾,依法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积极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孔杨 刘晴 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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