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公函202288号)要求,2022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采取购车置换、宣传引导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为此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推出以下便民服务,积极推进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工作,开展“带牌销售”网点办理注销试点工作。
现全市共有43家服务点
开展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大家可以在这些服务点
进行车辆以旧换新的同时
享受新车挂牌
和老旧车辆注销登记的一条龙服务
在服务点办理注销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车主本人申请;
二、必须交回原号牌。
(注:如不符合以上两点要求,车主可以到所属辖区车管所办理注销业务)
(全市“带牌销售”注销服务点)
(全市车管所注销服务点)
开展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
经多方协调,滨州市报废回收企业可以为大家提供正常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一定补偿。大家可以联系相关报废企业进行咨询。
(全市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加强重点群体管理(快递、外卖、代驾等)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快递、外卖、代驾等服务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企业所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企业业务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强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快递、外卖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在临时号牌过渡期结束前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主动更换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前,上述企业的临时号牌车辆需要进行更新。对于申请临时号牌注销的,请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我们将安排专人,集中上门服务;对于新申请挂牌的上述企业,请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安全管理及保险等相关资料,我们将开展上门挂牌服务。
滨州交警温馨提示
2022年12月31日以后
临时号牌车辆不再允许办理过户
如果车辆不再使用
请积极办理注销报废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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