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甘肃省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7月19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再次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此次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即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月人均增加180元,平均增幅13%。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638 元/月、二类区1593元/月、三类区1548元/月、四类区1503元/月。

全省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同步提高。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实行,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王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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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敏之 责编:朱旺 校审:王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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