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都劝不住,男子酒驾被查后直呼“后悔了!”

近日

两名小伙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

先后被民警查获

经查询

这俩小伙竟然还有“秘密”!

7月15日21时13分,唐某枫驾驶着一辆号牌为桂H2V***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兴严线3公里800米处被桂林市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唐某枫的检测结果为2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当民警现场查看了该车辆行驶证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唐某枫却只提供了身份证。经询问民警得知,唐某枫系2003年出生,今年19岁,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据唐某枫交代,当晚他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一杯啤酒,其朋友再三劝阻他别酒后开车回家,他还认为没事,以为交警今晚应该不会查酒驾 。对此,唐某枫后悔不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唐某枫因无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合计罚款1300元。

无独有偶。7月15日22时21分,桂林市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双灵路志玲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赵某豪驾驶着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经过执勤卡口,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在询问中,执勤民警从赵某豪身上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赵某豪的检测结果为 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赵某豪却只提供了身份证,并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不肯提供驾驶证。在民警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赵某豪出生于2003年,今年仅19岁。经核实,赵某豪未取得相应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某豪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合计罚款1500元。

交警提示

饮酒后无论是驾驶汽车

二、三轮摩托车

还是电动自行车

都是不可取的行为!

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行,别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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