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二十三)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兰林路北片区2-52号(双号)、
白银路街道柏道路3-60号等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
将雁南街道滩尖子玉原小区、
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912-2926(双号)、
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自建房片区(268-279号、304-372号)等3个区域由中风险区升级为高风险区。
将广武门街道荣达小区、
拱星墩街道南河庭院、
拱星墩街道丰和丽园、
拱星墩街道膜科院家属院、
拱星墩街道亚太城市月光、
五泉街道闵家桥188-196号小区、
皋兰路街道体育馆家属院、
皋兰路街道光源大厦、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45号小区、
伏龙平街道伏龙坪中街自建房片区11-50号、
团结新村街道天平街40-44号(双号)家属院、
草场街街道瑞安小区、
白银路街道甘南路927号小区、
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543—995号(单号)、
火车站街道康居苑小区等15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来源:兰州市卫健委、新甘肃·每日甘肃网
责任编辑:杨阳
监审:穆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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