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立法就是建制度、立规矩,让老百姓和政府的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深圳市司法局立法二处王小波博士这样阐述他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理解。
作为一名立法人,王小波于2014年开始从事政府立法工作,深度参与深圳城建领域的法规、规章、文件和法律事务。从事立法工作8年来,王小波始终保持着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参与制定立法27部,多部获得市委市政府肯定。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王小波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勇于突破创新,努力打造精品实现良法善治
攻坚克难,聚力破解难点问题。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王小波敢啃、善啃立法“硬骨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关涉城中村3.77亿平方米的建筑体量、60多万家工商登记企业和900多万居住人口,社会各方高度重视,从2015年至2018年10月的三年多时间里,报请市政府审议10次,报请市委审议4次,并向原国土资源部作了多次汇报。规章出台后,中央二套财经频道还专门作了一期节目进行报道。
守正创新,积极回应热点问题。《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业主等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征集意见时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100条,是近年来深圳少有的参与人数广泛、社会反馈意见众多的立法项目之一。修订过程中王小波和立法小组始终以如履薄冰的态度谨慎对待立法每个环节,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保持定力,谨慎处理焦点问题。《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是国内首部城市更新法规,也是深圳在全国率先破解“钉子户”难题的主动探索。从2015年开始,王小波和立法小组围绕如何破解搬迁困境,设置了司法裁决、行政裁决、个别征收三种方案。最终,经征询各方意见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后,条例选择了个别征收模式。王小波和这部法规一起并肩作战了五年多,他说他对这部法规感情很深,每一个条文都倾注了大量心血。
保持昂扬斗志,锻造高水平业务素质
立法遵循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此首先就要摸透问题,甄别出“真问题”,进而凝练举措及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这就对立法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
“除了学习,我们别无选择。”王小波一方面强化规划国土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挖潜,尤其注重实务,深度参与了香蜜湖更新改造案、福田税务局诉深高税款案、天安云谷涉工业区块线处置案、停车位使用权纠纷等案例,通过个案转换思维方式,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另一方面注重理论与立法实践相结合,在《法治论坛》《河北法学》《山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同时还获得省司法厅组织的立法论文比赛一等奖。
主动担当作为,甘于默默奉献
近年来,深圳持续深化规划国土和房地产领域的改革创新,为了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出台了大量立法与文件,王小波将加班作为常态。在处理停车位使用权纠纷案件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王小波连续几天赶材料到凌晨;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海绵城市管理规定》等立法时,由于工期倒排,他多次工作到凌晨三四点,有时一抬头,发现天已渐渐光亮起来。虽然苦和累,但当看到成果出台的那一刻,所有的付出都化作满满的幸福感。
王小波一直告诫自己“立法是一份良心活,要对立法常存敬畏之心”,他也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位立法人的初心。
文/图:司新宣、立法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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