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阵容!30位种业界、法律界专家带你“沉浸式”学法

 

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激励创新的法律监管制度,是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关键。

新《种子法》在今年3月正式实施,一些与核心亲本高度相似的“修饰性”品种开发将受到限制。政策法规对行业的规范,将激活种业创新发展的活力。

在这一背景下,品种保护与专利保护如何有效衔接?面对品种侵权,如何进行法律救济,维护合法权益?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和鉴定同之前有何不同?如何运用MNP技术解决新《种子法》执法技术难题?

知识产权为现代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还存在保护标准偏低、保护范围偏窄、保护链条较短等问题,由此导致种业自主创新不足,修饰性品种多、突破性品种少,品种同质化现象突出。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种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种业法律法规逐步完善。2004年种子法经历了第一次修订,修改了两条与林木种子相关的条文。2013年种子法第二次修订,细化了种子检验员的考核主体。2015年种子法第三次修订,增加了新品种保护和扶持措施两个章节。去年种子法进行第四次修订,大幅升级了针对种业创新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了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最高水平基本持平。

从宏观来看,国家种业创新的动力来自掌握粮食自主权的迫切需要;在微观层面,种业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在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只有在完备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保障农民、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各方的权益,才能使种业不断发展壮大,最终保障国家利益。

近几十年来,围绕种子方面的科技创新发展迅速,特别是基因组学、分子生物学、合成生物学、信息生物学、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信息技术等广泛应用于动植物育种领域。目前,世界种业已进入到“常规育种+现代生物技术育种+信息化育种”的育种4.0时代,育种工作实现了由“经验”向“科学”的转变,现代种业成为了科技含量很高的知识产权领域。在这一情况下,如何更好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守护国家粮食安全?

新《种子法》将引导行业全面革新

如果说,2015年修改的种子法,为我国种业更好地融入市场经济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那么2021年的修改,则为我国种业科技自强自立、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伴随着新《种子法》的全面实施,一些关于专利制度、维权申诉、新品种审查鉴定等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7月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三亚崖州湾创新发展中心承办的“种子法实施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将在北京举办。

会议邀请30位种业界、法律界的专家,共同探讨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育种专利保护现状、自贸港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和探索、植物新品种复审情况及复审制度的完善等相关问题,为种业人带来一场精彩的法律知识盛宴。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承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三亚崖州湾创新发展中心;支持单位: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2日 9:00-18:00;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讨会设立植物品种MNP指纹鉴定体验馆。

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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