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丨筑牢疫情防线 甘肃做好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近日,甘肃省出现新一轮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专责组成员职责,全力督导推进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确保各类医疗废物安全规范处置。

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紧急下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紧急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的函》《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及时与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联系。自7月8日开始,建立起日调度工作机制,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日调度掌握涉疫市州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处置量和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及时协调解决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求涉疫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在本级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与联防联控相结合、集中处置与就近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单位,共同组织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为强化应急保障,各地按照本地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选设施建立的流程规则,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有关要求,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确保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选设施满足卫生防疫有关要求,确需启动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确保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本地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安全处置。

省生态环境厅督促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新区生态环境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环节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定点收治医院、集中隔离点、新冠病毒拭子采集场所和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涉疫医疗废物和日常医疗废物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做到各类医疗废物应收尽收,涉疫医疗废物“当日产生、当日收集、当日处置”,确保各类医疗废物规范安全处置。据统计,自7月7日至20日,全省10个涉疫市州共处置医疗废物808.43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249.96吨,全部进行规范安全处置,牢固构筑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的“铜墙铁壁”。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发布处置信息。严格医疗废物信息日调度报送制度,每天由专人调度汇总医疗废物相关情况,按时向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生态环境部报送相关情况并及时发布医疗废物处置信息。

来源:新甘肃

作者: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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