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舱医院内的医护人员与患者交流。
近日,一名叫“阿芬”的新冠康复者在求职过程中屡屡受阻,无奈下只能临时“居住”在上海虹桥火车站的卫生间,引起社会关注。
今年3月,“阿芬”来到上海,疫情之下,还未找到工作的她只能住进救助站,不料此后被确诊感染新冠,经过治疗后转阴。熬到6月,“阿芬”的积蓄空了,但更严峻的是,找工作四处碰壁,招工的接头人总是让她“再等一等”。无奈之下,她只能带着行李栖身在虹桥火车站的卫生间。
这段经历很快在网上传开。在多方帮助下,日前,“阿芬”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快递企业的中转站做分拣员。
不过,据记者调查发现,新冠康复者在求职应聘时被歧视并非个案。
小欢(化名)曾是在上海工作的一位网约车司机,3月末确诊感染新冠,在方舱医院经过治疗后于4月中旬出舱。彼时,受疫情影响网约车生意骤减,小欢便在网上先后咨询了近10份劳务派遣工作,包括快递站点扫码员、分拣员等,但均因为“阳”过而被拒绝。其间,他还先后三次按照招聘广告上的地址去找工作,但都被劳务中介人员拒绝,只能就此作罢。
日前记者再次联系小欢时,他已经离开上海。“‘阳’过了就难找工作了,先回老家,过一段时间再决定要不要来。”
在一个有177人的劳务派遣公司微信群中,保安、配送员、分拣员、快递员、工厂工人、安检员等岗位需求实时滚动。记者发现,不少招聘信息都注明了“方舱待过不收”“阳过转阴不要”“密接不要”“集中隔离不收”等要求。但当记者采访时,部分企业相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他们没有拒绝新冠康复者求职。
以某公司为例,其招聘广告在最后的“防疫要求”中写道:“新招录员工无可疑流行病学史”等。然而,该公司生产基地所在的广达上海制造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产线上有很多工人都曾感染过新冠病毒,如今都在岗位上,“我们对新冠康复者持欢迎态度”。
为何出现这种不一致?一位劳务中介负责人给记者看了几份招聘广告,其中就有明确不要新冠康复者的。他说,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担心康复者复阳后影响生产,所以不要“阳”过的人,对此,企业不会公开说,但私下会对中介有这样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即便我们把人送过去了,对方也会查健康码,一直往下拉,就能看到有没有‘阳’过。”
不过,该中介负责人说,也不排除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考虑到“中介费”“人头费”等自身利益,会在招工时擅自“加码”。
针对有新冠康复者求职被歧视的情况,7月11日,举行的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说,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此外,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业内人士认为,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引导,避免出现对新冠康复者“表面接收暗地设障”,同时,对劳务派遣公司自行“加码”的行为加强监管,对违规者实施惩戒。
(据新华社报道)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