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提醒消费者,在保健食品消费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购物凭证,确保消费安全。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在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标识“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蓝帽,是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子”,带有蓝帽子的产品是指由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
经营企业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有什么设置要求?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局工作人员表示,依据法律规定,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是指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门区域,该区域的提示牌应当是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和样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经营企业不得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或诱导购买其它商品。经营过程中,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乘机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欺诈,共同维护良好的特殊食品市场环境。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实习生 丁珺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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