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杨勇 王利生
7月20日凌晨4时57分许,临颍县交警大队接110指令:临颍县G240国道大郭乡社东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有人受伤。
接到警情后,临颍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崔国锋带领事故科、案件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5时25分许到达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办案民警得知该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案情重大,出警民警立即向上汇报,临颍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谷红凯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民警克服困难,对案件全力侦查,还死者一个公道。
因大郭镇派出所民警先一步到达现场,提前将现场保护起来,维护现场秩序,同时查找附近监控信息,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侦破案件赢得宝贵时间。在大郭镇派出所提供的线索基础上,办案民警立即制订方案,迅速行动,经过抽丝剥茧、层层排查,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是车牌号为冀B085***的灰色轻型厢式货车。
锁定肇事车辆后,办案民警迅速返回交警大队准备通知车主协助调查,在办案民警行驶至大郭镇刘庄路口处时,吕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找到办案民警,称自己是该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前来投案自首。
吕某某自述,7月20日凌晨3时许,其驾驶冀B085***的灰色轻型厢式货车从襄城县出发,沿G344国道转到G240国道上,大概凌晨4时30分许,在G240国道大郭乡社东村路段发生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于6时50分许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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