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那曲市聂荣县霍尔塔粮食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罗布顿沙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聂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聂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布顿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聂荣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布顿沙利用担任那曲市聂荣县霍尔塔粮食有限公司副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非法骗取单位公款,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雪域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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