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关于新增一例
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27号)
2022年7月23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2,薛某强,许河乡张油坊村村民,系病例1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7月16日7时35分到曹县楼庄镇镇区购买早餐;10时11分到兰考县考城镇卫生院为孩子看黄疸;10时43分到兰考县考城镇皇家孕婴生活馆购物;11时25分至12时29分到兰考县考城镇鲜时代购物广场购物。
7月17日10时54分陪妻子到兰考县考城镇东方医院、秦氏医院就诊产后疾病后离开;12时12分在兰考县考城镇冯庄村广峰润滑油经销部加油。
7月18日至20日其活动轨迹均在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分别涉及许记干锅鸡香辣虾、“许正霞”水果店、鹿庄卫生室、万嘉购物广场、张记熟食店、酷比乐快餐店等场所。
7月21日9时19分自驾先后到兰考县许河乡“幸福一家”早餐店、“豫天-许河”天然气站、许河乡卫生院。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广大市民,有以上时间、地点活动轨迹和接触过薛某强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咽痛、咽干等症状的,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兰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兰考县关于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28号)
鉴于我县已经出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阻断疫情隐性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7月24日-26日。
二、采样对象
兰考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三)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全县居民非必要不离兰、非必要不流动。
兰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相关链接:
发现2例无症状,其中1例系由郑州返乡人员!河南新增2个高风险、4个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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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尉氏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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