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申报!石家庄最新通知

注意!注意!

石家庄市门诊慢特病申报平台

自7月22日17时-8月1日9时

暂停申报服务

具体来看

7月22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石家庄市门诊慢特病申报平台暂停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相关要求,自8月1日起,石家庄市在原有的慢特病病种范围内,将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标准。为实现新旧认定标准有效衔接,“石家庄市门诊慢特病申报平台”(简称平台)自7月22日17时至8月1日9时暂停申报服务。

《通知》要求,7月22日17时至8月1日9时平台暂停期间,参保人员暂时不能应用平台进行门诊慢特病申报。平台暂停前参保人员已在网上申报慢特病,且选择“非特殊人员”、但未到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资料提交的,请务必于7月27日17时前完成现场资料提交,评审结果将于8月1日后显示。如果逾期未到现场提交资料的,8月1日平台更新上线后,参保人员需重新网上申报,医疗机构认定医师按照新认定标准进行审核。

平台申报端暂停期间,不影响承担市本级门诊慢特病评审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简称评审医院)在平台评审端相关功能的继续应用。各评审医院要加快评审进度,医保管理部门要督促评审医师务必于7月27日前将待审核病例全部审核完成。

平台暂停前参保人员已在网上申报慢特病,且选择“非特殊人员”、但一直未到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资料提交的,由医院医保科将人员名单分配到各科室,评审医师务必于7月30日17:00前选择审核不通过,结束旧认定标准的申报流程。

《通知》还要求,各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各居委会要将上述事项及时告之单位参保职工、参保居民,督促已申报未到评审医院现场核验纸质资料的人员(选择“特殊人群”除外),按时携带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核验。对因平台暂停造成的影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参保人员谅解。

8月1日前已评审通过的慢特病病种继续享受原有待遇。8月1日起,全省统一的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正式实施,参保人员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后,评审医院医师按照新认定标准进行评审认定。

来源:长城网综合石家庄医保、河北青年报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吴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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