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倩 作
莆田网讯 两人起争执,大打出手,致一人轻伤。近日,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介绍,林某与两位朋友在一家石材店喝酒闲聊。其间,蔡某到该店闲坐,因其已是醉酒状态,拒绝了林某的喝酒邀请并独自饮茶解酒。聊天中,蔡某提出要拿100元现金与林某换取微信零钱,遭到了林某的拒绝。林某要求蔡某离开石材店,蔡某不从,林某便强行拉扯蔡某,双方推搡,双双倒地,后又多次扭打在一起。两人的朋友卓某立刻报警。案发后经鉴定,蔡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湄洲日报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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