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销售带有‘军’字的白酒,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现依法开展调查,请予以配合。" 7 月 22 日,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驻连部队联合开展涉"军"商品执法检查时发现,我市某副食品商行和某被服商店存在涉嫌违规销售带有"军"字号商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问题产品进行了扣押,并将依法对 2 家涉案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在位于我市甘井子区某副食品商行的检查现场,店内明显位置张贴着涉及军队字样的海报,商品陈列柜中摆放着带有类似军用标志物图案及带有"军"字的预包装白酒。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扣押,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将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在位于我市沙河口区某被服商店的检查现场,该商店牌匾涉及"军"字号字样,店内摆放着部分仿冒军服、军靴及其他带有军用、警用标志的商品。驻连部队同志对相关商品进行了现场辨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将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 11 月以来,为维护军服专用性严肃性,执法队积极推进"军地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违规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为切实巩固深化治理成果,近日,按照相关要求,执法队会同驻连部队,对违规销售"军"字号商品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以及销售"军"字号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二是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商品。其中,"军"字号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
"八一"将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涉"军"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 12345 投诉。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一律按法律法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李光起 宫照钧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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