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工作推进会召开。本次会议紧紧围绕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8个高地”之一即“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和“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以“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最优模式,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浙江示范”为主题。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柏洪作题为《一案护三企 平等出实招 以能动履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交流发言。据悉,全省共10个基层院检察长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在公安机关对涉企案件立案之初即提前介入,并召开研讨会,出具引导侦查取证书面意见,把疑难问题化解在移送之前。
二是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一视同仁保护省内外民营企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是提出非监禁量刑建议。坚决贯彻“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在提起公诉时,对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因素综合评估,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从宽量刑建议。
一是全面审查,依法监督立案。为全面打击侵害民企犯罪,以开展涉企法律监督“小专项”为抓手,集中排查涉企立案监督、慎捕慎诉等问题,坚决打击侵害民企行为。
二是积极侦查,力促追赃挽损。以追赃挽损为主线,打造“监督+服务”护企模式,积极联系被害企业,自行补侦证据细节,最大程度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让被害民企司法获得感走深走实。
三是深入调查,及时纠正违法。以诉源治理为目的,平等保护第三方民企健康发展,如在办理一起涉企案中,经依法监督,帮助第三方企业解除违法冻结运营资金,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是突出“清单式”指导,促进企业合规。在涉企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一企一档”登记制和检察指导员制度,每案制作内容详实的“案件分析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分别向侵权企业与被害企业发送,并与公司高管座谈企业内部资金风险、管理风险等问题,推动企业自觉加强合规建设,依法规范经营。
二是落实“追踪式”帮扶,护航企业发展。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动态追踪整改进度,助推整改到位,达到“闭环”监管的成效。帮扶各类涉案民营企业30余家,帮助解决追赃挽损、融资风险、内部管控等“一揽子”问题80余个。
三是打造“一站式”平台,构筑检企“连心桥”。建立重点企业挂点联络机制,在自贸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26个检察联络站,选聘企业高管担任联络员,推出“参观基地+企业犯罪预防宣讲+企业员工廉洁宣誓”的“一堂好课”新模式,受到广泛好评。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崇法、厚德、谦抑、公正、清廉”的金检精神,坚持能动履职,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实践服务保障“两个先行”,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贡献检察力量!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