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贵EW****号小型面包车在兴义市桔丰路700米处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附上行车记录仪视频。接到举报后,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立即对被举报车辆进行调查、核实。
在对举报视频进行核实以后,民警根据线索快速锁定了驾驶人,并传唤其到黔西南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7月18日上午,驾驶人前往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受调查,民警当面向其出示网友举报视频,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当场对自己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驾驶人查某交代,当日因疏忽导致了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了解情况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实施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及违法性。通过教育,驾驶人查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为戒,保证今后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车辆驾驶人查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黔西南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车辆经过路口需减速”——这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
闯红灯的危害主要有两种:
一是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宁等三分,莫抢一秒
不管是机动车,
电动车、自行车还是行人
作为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交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
END
编 辑:赵 莹
审 核:陈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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