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26日讯(通讯员郝传琦 魏春荣)7月25日凌晨1时许,一辆银色小轿车疾驰在江汉区淮海路上,驶入云杉路后,被正在此处开展夜间集中巡查的江汉区公安分局民警拦停。
车上司乘人员慌张的神色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着后备厢的开启,驾驶员紧张得语无伦次。“这是什么?”民警指着后备厢里长方体纸箱包装着的物品问,两名男子都沉默不语。包装盒打开后,半米高的银色气体钢瓶出现在众人视野中。经辨识,车辆后备厢中共载有44瓶6升装“笑气”。
民警查获非法经营“笑气”团伙。 通讯员郝传琦 摄
“笑气”的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其经营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涉嫌违法。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斩断这条黑色产业链,办案民警立即深挖调查。据驾驶员张某某称,2021年7月,其偶然了解到贩卖“笑气”赚取差价的渠道,并在武汉市发展客户,聘请数名司机专职送货。自其开展该业务以来,月均出售“笑气”600余瓶。
7月25日上午,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在汉阳一小区内将其合伙人一举抓获,并在张某某停放于小区内的车辆中再次查获“笑气”30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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