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次记6分!应急车道不能随意使用!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汕头市公安机关结合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接到网友“随手拍”举报,称其近日驾车行驶至汕湛高速公路铜盂往和平路段时,发现先后有多辆汽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接报后,立即通知相关违法驾驶员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号牌为粤D/3T***、粤D/20***、粤D/43***、粤B/M7***、粤B/76***、粤D/JQ***的汽车驾驶员分别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

交警部门依法对上述车辆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普法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十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等待救援

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紧急任务

那些被部分驾驶人自认为属“紧急情况”的,例如:

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

停车吃饭

下车解手

甚至还有“为小孩换尿布”“换驾驶人”等等,类似的这些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都不属于紧急情况,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的,并且危险重重。

· 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 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 易造成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危险指示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导致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进而引发事故。

· 形成负面示范。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使遵规排队者因心理不平衡而产生效仿的念头和举动,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

平安君温馨提示: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请广大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莫图一时方便,危害他人也殃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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