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了一起腾房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原告杨某诉李某占有其房屋21年,新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将涉案房屋腾交原告。李某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不服,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省高院驳回李某的再审申请。判决生效后,杨某多次要求李某搬离,均被其拒绝。
随后,杨某向新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后,新城区法院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主动将涉案房屋腾还给杨某。李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并以言语威胁。申请人杨某担心强制腾房后被执行人李某恶意报复,经过执行法官研判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为该案不宜强制腾房。
为了尽快将房屋腾出,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向李某释法说理,详细了解其不愿腾交房屋的具体原因。原来,李某在住期间曾对该房屋进行修缮,加盖了两间平房,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还扩建了阳台。据此,李某认为如需腾房,需要补偿九万元修缮款,但杨某却拒绝支付。
得知这一情况后,今年6月21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李某,对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再次向其解释说明,晓以利害,并告知若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强制执行。在法官的一再解释劝说下,李某最终同意,若杨某补偿六万元,他就腾交房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杨某支付李某六万元补偿款,李某主动腾交房屋。
日前,涉案双方到新城区法院办理了腾房交接事宜,李某将房屋钥匙、电卡、气卡一并交还给了杨某,杨某将六万元钱款支付给了李某。至此,这起腾房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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