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公安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战果频传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新绛县公安局严格按照行动要求,闻警而动、多线出击、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截止目前,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7起,并追赃挽损6.5万元,切实守护辖区夏日平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6月25日,辖区67岁的王老太报警称:在2019年12月份期间被一个自称叫“吴某利”的男子诈骗了12000余元。接报后,侦办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受害人王老太在微信上认识了“吴某利”,“吴某利”称自己经营一家洗衣液厂,骗取王老太信任后,以“借钱”、帮助孩子安排工作等理由,诈骗受害人12000余元。王老太在看到新绛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宣传后,便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办案民警分析研判,原来这名自称叫“吴某利”的男子实为“吴某杰” (男,32岁,新绛县阳王镇人),多次传唤后,吴某杰于7月18日投案自首。“吴某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因为生意经营不善,用假身份骗取他人信任后,非法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

目前,吴某已被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6月28日,李某来公安局报警称:在手机上刷单被骗。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分析资金流水,发现湖北省襄阳市的冯某有重大涉案嫌疑。通过前期侦查,确定冯某就在襄阳区龙王镇一带活动,之后办案民警驱车600余公里,经过两天的摸排、蹲点守候,在襄阳警方的配合下,将冯某一举抓获。经查:2022年6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冯某为达到获利的目的,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提供给洗钱团伙用于“跑分”,共涉及诈骗资金流水20余万元,且冯某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用于给网络犯罪活动提供结算,仍然帮助洗钱团伙到银行取现并非法获利。

目前,冯某已被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紧盯盗窃犯罪不放松

7月13日凌晨3时许,古交镇姚某电话求助:有一陌生人在自己家中偷东西。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群众配合下,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后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52岁,河南省洛阳人),在新绛打工,租住在古交镇,因近期工地没有活干,挣不到钱,就产生了翻墙入户盗窃的想法,便到邻居家中盗窃。到案后,刘某对其入户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闫文斌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