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扩建,占用公共绿地?城管执法和周边居民:绝对不行!

公共绿地是城市品质的标志

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违法侵占公共绿地

不仅破坏城市形象

而且影响公共利益

“我是某小区居民,我要举报在我家周边

有一块公共绿地,正在被浇筑水泥改建

成篮球场!“

“收到,我们马上派人来查看!”

案件丨起因

近日

奉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接到群众反映

位于航南公路某企业东北侧

有一处公共绿地被占用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

发现确有施工人员

正在一块公共绿地上浇筑水泥

随即制止其施工行为并展开调查

现场丨取证

经现场测量

占用绿地的总面积为56.6平方米

立案丨调查

经查

系某企业为扩大其篮球场面积

而擅自占用旁边的公共绿地

且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通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

当事人意识到了擅自占用绿地的严重后果

整改丨情况

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

退还公共绿地

整改中

整改后

行政丨处罚

当事人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行为

违反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

叁万陆仟贰佰贰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普  法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占用绿地面积、补偿措施、地形图、权属人意见、相关用地批文、扩初设计批复等材料。其中,道路拓宽占用绿地的,还应当提供道路红线图、综合管线剖面图。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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