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金塔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金塔县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持续做好涉企案件审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服务成效。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组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针对措施,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化、常态化。统筹全院力量,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为企业下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加强精细化管理,狠抓案件审判质效。在商事案件审理中,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员额法官准确把握不同种类证据的采信要件,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注重强化庭审质量,通过庭审展示良好的司法形象。2022年上半年,一审案件陪审率100%,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2%。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92.83%,当庭裁判率99.61%,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85,结案均衡度0.74,调解率12.29%,撤诉率13.32%。强化对立、审、执全流程精细化管理。2022年1至6月民商事立案1473件,与去年同期的1520件相比,减少了47件。其中合同、准合同纠纷1097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5件,侵权纠纷90件,非诉程序案件案由19件。审结1254件,审结率85.13%。

加强以案释法,强化案件审判效果。在审判工作中规范引导中小微企业尊重合同契约精神,惩戒市场不诚信行为。在审判全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明确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对其经营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可预测性,切实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员额法官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特别是做调解工作的能力,通过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注重多做群众工作、在裁判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追求公平、公正裁判的同时,兼顾诉讼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和感受,判后释法答疑,努力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服判息诉率86.87%。多措并举齐发力,大幅提高结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常态化联系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建立院领导、法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对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切实增强了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上半年,全院党组成员及员额法官人均至少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调研走访联系民营企业,定人定点不定期走访联系,了解掌握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化解涉企纠纷、提供有效建议,让民营企业家的困难有地方说、难处有地方诉、问题有地方解,使司法服务更加精准、更加精细、更具实效。

下一步,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忠实履职尽责,进一步坚持司法为民,狠抓办案质效,采取加强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评查、强化院庭长监督、统一裁判尺度等措施,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马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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