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赣州警方迅速行动、勠力攻坚
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治各项措施
持续推进“快警快侦”工作机制
快处警,快破案,快挽损
切实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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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导自演”行窃?抓!
近日
兴国县公安局潋江派出所
接王某报警称其以4万余元质押所得的
一辆奥迪A4轿车被盗
接警后
警方迅速启动“快警快侦”工作机制
经研判
该车“车主”赖某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第二天中午13时许
办案民警成功将赖某明抓获归案
经查
赖某明并不是真正的车主
这又是哪里来的车呢?
原来赖某明5人从赣州某租车行
租赁了一辆奥迪A4轿车后
用伪造的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谎称车辆为赖某明所有
将该车以4万余元的价格质押给王某
赖某明等5人在获得钱款后
于当日晚上将该车偷走
归还给赣州租车行
目前
民警已将该案其余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摩托车,抓!
7月20日上午
于都县公安局岭背派出所民警
接辖区群众报警称
其摩托车被盗,且里面有重要文件
求助民警帮其尽快找回
了解情况后
岭背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出击
立即启动“快警快侦”工作机制
经过缜密侦查、协同合作
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刘某
并于7月22日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讯
刘某对其盗窃摩托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每一起“小案件”
都是群众的“大事情”
赣州警方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平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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