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金昌市开展第三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为加大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7月25日晚,市公安局开展第三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交警督查乘骑电动车未带头盔和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辉带领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前往长春路与泰安路十字、新华路与长春路十字、金三角十字等地实地督导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交警收录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信息。

“您别着急,我们不会处罚一分钱,只是让您在朋友圈给自己宣传、给家人和朋友宣传规范驾驶电动车的倡议。”在车流密集处,仍有部分市民存在不佩戴头盔、无牌上路等现象。对此,执勤民警采取人性化执法,整治行动中不处罚、不扣车,违规市民只要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金昌市公安局关于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金昌市区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三条推文,且每条集够10个赞就可以退还本人的电动车。

△交警指导未带头盔的驾驶人转发特定的朋友圈。

李辉指出,自7月12日我市开展“百日行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种不文明驾驶行为有了明显改善,市民规范骑乘电动车比例已达90%。但是还存在因天气热不佩戴头盔、看到交警之后才戴头盔等行为。要加大整治力度,持续推进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规范骑乘电动车的安全意识,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交通力量。

实习记者:张诗雅

编辑:于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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