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李昌军等5人见义勇为
行为的公示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拟对2022年7月6日,在我市罗城街道水街大埗头救起一名因小汽车坠江小女孩谭某莹的李昌军、李进、李兵、李文贵和梅单思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见义勇为的事迹附后)。公示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共7天。如对此有异议或意见请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一定要真实、客观,不得有歪曲事实、借机诽谤的行为。
特此公示
联系人:苏海松,电话:0766-3723098。
地址:罗定市龙华西路113号罗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201室。
邮政编码:527200。
罗定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李昌军、李进、李兵、李文贵和梅单思
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2年7月6日上午11时40分许,一辆小轿车在罗定市罗城街道水街大埗头意外坠入正值洪水期的罗定江中,车内温某娴(女)、谭某清(男)、谭某莹(小孩)、谭某朗(小孩)4人随车坠江,正在罗城街道水街大埗头旁边工地工作的务工人员李昌军(男,贵州思南人)、李进(男,贵州思南人)、李兵(男,贵州思南人)、李文贵(男,贵州思南人)和梅单思(男,贵州思南人)看到后马上跑过去救人。其中李昌军、李进、李兵见此情况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扑向汹涌的江中对溺水者进行施救,在其三人的相互配合及李文贵、梅单思二人在岸边用水管施救协助下,疲惫不堪的李昌军等人合力将一名约6岁溺水的小女孩谭某莹救回大埗头岸上,成功挽救了该名女孩生命,其五人的英勇事迹在市内广泛流传和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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